梅艳芳清醒立遗嘱 梅妈败诉独霸遗产梦碎
<CENTER><IMG onclick=window.open(this.src) alt=点击查看原图 src="http://informationtimes.dayoo.com/res/1/1019/2008-06/17/C13/res01_attpic_brief.jpg" onload="if(this.width>590) {this.resized=true; this.height=this.height/(this.width/590);this.width=590;}" border=0></CENTER><P style="TEXT-INDENT: 2em">2003年12月梅艳芳因子宫颈癌去世。她当时定下的遗嘱一直不获“梅妈”覃美金接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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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style="TEXT-INDENT: 2em">缠绕5年的梅艳芳遗产官司判决结果已出。昨日法庭判“梅妈”覃美金败诉,梅艳芳2003年12月去世前定下的遗嘱有效。</P>
<P style="TEXT-INDENT: 2em">梅艳芳清醒立遗嘱</P>
<P style="TEXT-INDENT: 2em">梅艳芳于2003年12月因子宫颈癌去世,其遗产包括在香港、伦敦及东京的多个物业,去世时约值3500万元(港币,以下皆是),现已升值至逾1亿元。其遗产官司今年4月开审,审讯历时17天。其中争执点,在于梅艳芳生前成立的信托基金是否有效。梅妈指梅艳芳签订遗嘱时,正在养和医院留医,健康逐步变差,怀疑她在精神不佳下,在遗嘱及信托基金上签名。</P>
<P style="TEXT-INDENT: 2em">昨日法官颁下的书面判词指,梅艳芳立遗嘱时,精神状态正常,即使当时备受病魔折腾,但仍有适当的判断力。法官还表示,从案件可见梅艳芳与梅妈及兄长梅启明的关系,梅艳芳一直只希望给予梅妈基本的生活费,因为她担心若给予更多金钱梅妈,最终只会落入与她关系一般的兄长手上,故遗嘱只提及向梅妈给予每月上限七万元生活费。法庭亦颁令涉及的诉讼费,全数由梅艳芳遗产支付,梅妈毋须支付任何费用。不过为了争夺梅艳芳上亿元遗产,梅妈请律师就花了约三百万,如今官司败诉,她将面临支付巨额律师费的局面。早前她曾向法庭要求,从女儿遗产中拨出律师费,遭到拒绝。</P> <CENTER><IMG onclick=window.open(this.src) alt=点击查看原图 src="http://informationtimes.dayoo.com/res/1/1019/2008-06/17/C13/res03_attpic_brief.jpg" onload="if(this.width>590) {this.resized=true; this.height=this.height/(this.width/590);this.width=590;}" border=0></CENTER>
<P style="TEXT-INDENT: 2em">从4月遗产官司开审至今,梅妈与梅启明几乎场场必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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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style="TEXT-INDENT: 2em">昨日法官颁下的书面判词指,梅艳芳立遗嘱时,精神状态正常,即使当时备受病魔折腾,但仍有适当的判断力。法官还表示,从案件可见梅艳芳与梅妈及兄长梅启明的关系,梅艳芳一直只希望给予梅妈基本的生活费,因为她担心若给予更多金钱梅妈,最终只会落入与她关系一般的兄长手上,故遗嘱只提及向梅妈给予每月上限七万元生活费。法庭亦颁令涉及的诉讼费,全数由梅艳芳遗产支付,梅妈毋须支付任何费用。不过为了争夺梅艳芳上亿元遗产,梅妈请律师就花了约三百万,如今官司败诉,她将面临支付巨额律师费的局面。早前她曾向法庭要求,从女儿遗产中拨出律师费,遭到拒绝。</P>
<P> 梅妈誓言会上诉</P>
<P> 梅妈于判决前接受传媒访问,指自己坚持要打官司,是要“拿回应得的”,并义正词严的表示:“钱(梅艳芳的财产)由兄弟姐妹用就有罪,外人用就没罪?”梅妈同时表示每月七万元生活费一点不够用,因为要和梅启明“分享”:“他帮我,我不应该养他吗?”</P>
<P> 而在法官判决后,梅妈在梅启明陪伴步出法庭,二人声言会继续上诉,梅妈妈还强调如果梅艳芳把所有遗产捐到东华三院等慈善机构,她就不会再展开遗产争夺战,但现在一定会上诉,因为不希望梅艳芳辛苦赚来的金钱,被其他人瓜分。一旁的梅启明除了高呼要争取正义,还理直气壮地说:“阿梅的钱被人吞了,你说怎么办?”</P>
<P> 争产案中间也曾衍生枝节。梅妈早前曾控告养和医院及梅艳芳的主诊肿瘤科医生张文龙,指医生串通他人让梅艳芳在不合理情况下签署文件,并瞒骗梅家的知情权。但后来法庭以申索无理为由,剔除了该要求。</P> <H3 id=artTitle>梅艳芳遗产分配</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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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梅妈:可获得每月上限为7万元的生活费,至其终老;</P>
<P> 刘培基:可获得两个分别位于香港和伦敦的物业;</P>
<P> 四名侄女与姨甥:</P>
<P> 各获得每年10万元的教育费,合共170万元;</P>
<P> 其他遗产:捐给妙境佛学会。</P></DIV> <P style="TEXT-INDENT: 2em">人参补身出手阔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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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IMG onclick=window.open(this.src) alt=点击查看原图 src="http://informationtimes.dayoo.com/res/1/1019/2008-06/17/C13/res05_attpic_brief.jpg" onload="if(this.width>590) {this.resized=true; this.height=this.height/(this.width/590);this.width=590;}" border=0></CENTER>
<P style="TEXT-INDENT: 2em">曾有证人在庭上透露,梅艳芳以“梅太”称呼梅妈,证明两人关系淡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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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style="TEXT-INDENT: 2em">自4月遗产案开打后,梅妈几乎场场必到,在法官和媒体面前都表现得可怜兮兮,更称自己受食肉菌感染,要靠打针抵抗病菌,生活非常拮据困难。</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不过早前有媒体拍到她经常在休庭以后神采奕奕,有时到铜锣湾高级餐厅饮茶,有时候还大手笔购物,在参茸铺买了几大袋800元多一两的野生人参,以及干瑶柱和海蜇皮等价值不菲的海产品。被问到没钱为何能买贵价海味时,梅妈的回答是:“唉!吃少点这些(参茸补品)都不行啊!不吃哪有命打官司。”</P>
<P style="TEXT-INDENT: 2em">其实梅艳芳离世后,梅妈多次到法院要求增加生活费,其中,生活开支表上列明平均每月用1万元买补品。周刊指梅妈现今生活费已由每月7万港元上升到12万港元,是香港普通家庭生活费的好几倍。但她表示,现在12万港元的家用要养6个人,生活负担很重,因为长子梅启明夫妇现在都靠她供养。至于梅启明一直没工作,声称拿回遗产才是终身事业。一直扮穷的梅妈还被爆投资有道,梅艳芳死后(2004年5月),她以500多万港元购入跑马地山村道一个连天台的房子和车位,并于今年2月趁楼市大涨,以900多万港元售出,赚了近400多万港元。</P> <CENTER><IMG onclick=window.open(this.src) alt=点击查看原图 src="http://i1.sinaimg.cn/ent/s/h/2008-06-17/8365cec730680eed8f9cc2366b41e07e.jpg" onload="if(this.width>590) {this.resized=true; this.height=this.height/(this.width/590);this.width=590;}" border=1></CENTER>
<CENTER>梅艳芳母亲</CENTER><BR>
<P> 已故歌后梅艳芳1亿遗产争夺案于昨日作出裁决,法院裁定梅艳芳在2003年死前1个月订立的遗嘱有效,原诉人即梅艳芳母亲覃美金败诉。梅妈妈表示会继续上诉。</P>
<P> 梅艳芳生前立下遗嘱及信托基金,订明梅妈每月只可领取7万元生活费至百年归老;又赠送两物业给挚友刘培基、170万元教育经费给4名外甥侄女,所有资产在梅妈去世后,会扣除开支,捐给妙景佛学会。但覃美金向法院起诉,声称梅艳芳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签订遗嘱,要求法庭判处遗嘱无效。</P> <P style="TEXT-INDENT: 2em">30/12/03梅 艳 芳 子 宫 颈 癌 病 逝 , 终 年 40 岁</P>
<P style="TEXT-INDENT: 2em">02/03/04梅 妈 覃 美 金 入 禀 高 等 法 院 , 指 遗 嘱 无 效</P>
<P style="TEXT-INDENT: 2em">10/07/06梅 妈 要 求 从 遗 产 中 支 取 的 生 活 费 , 由 每 月 6.8 万 元 增 至 8.5 万 元 , 获 法 庭 批 准</P>
<P style="TEXT-INDENT: 2em">03/08/06遗 产 管 理 人 要 求 出 售 梅 艳 芳 的 寿 山 村 故 居 , 套 现 1,200 万 元 支 付 管 理 费 用 及 其 他 债 务 , 梅 妈 反 对 , 最 后 法 庭 将 梅 艳 芳 生 前 拥 有 的 新 加 坡 及 日 本 物 业 出 售</P>
<P style="TEXT-INDENT: 2em">20/11/07梅 妈 申 请 增 加 生 活 费 至 15 万 元 , 但 法 庭 指 其 子 女 有 责 任 照 顾 她 , 只 调 高 生 活 费 至 12 万 元</P>
<P style="TEXT-INDENT: 2em">30/01/08梅 妈 指 临 近 农 历 新 年 要 购 买 贺 年 用 品 及 封 利 是 , 要 求 从 遗 产 拨 款 , 法 官 准 她 取 6 万 元</P>
<P style="TEXT-INDENT: 2em">20/02/08梅 艳 芳 遗 产 流 动 资 金 短 绌 , 遗 产 管 理 人 建 议 出 售 阿 梅 的 寿 山 村 故 居 套 现 , 梅 妈 反 对 , 法 庭 颁 令 先 出 售 伦 敦 物 业</P>
<P style="TEXT-INDENT: 2em">15/04/08梅 艳 芳 遗 产 案 开 审</P>
<P style="TEXT-INDENT: 2em">16/06/08高 院 指 梅 艳 芳 立 遗 嘱 时 神 志 清 醒 , 裁 定 遗 嘱 有 效 , 判 梅 妈 败 诉</P> 又是财富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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