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塌桥事故24名直接责任人移送司法处理
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听取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汇报,湖南省长代表省政府作深刻检查
【网络版专稿/《财经》杂志记者 周琼】 “8·13”凤凰堤溪沱江大桥事故有最新进展:24名直接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湖南省政府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处理结果。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2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关于湖南湘西自治州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8·13”特别重大坍塌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这是一起严重的责任事故。据国务院官方网站消息,湖南省省长周强代表省政府在会上作了深刻检查。
据悉,会议对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作出批复,同意其处理方案,即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湖南省交通厅厅长欧阳斌和、主管副厅长詹新华,分别予以记过和记大过的处分;对湖南省公路管理局局长李德旗及主管副局长予以撤职处分;同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24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其中事发初期即被警方控制的大桥施工方——湖南路路桥集团七公司项目经理夏有佳及项目监理方负责人蒋平料获刑事处分。
凤凰堤溪沱江大桥是湖南省重点工程——凤大公路中的一座主要桥梁。按照规划,这条“旅游黄金大道”应在今年8月底通车,并成为湘西州50年州庆的“献礼之路”。岂料就在竣工前夕,8月13日下午4时40分许,大桥的脚手架尚未完全拆除即轰然垮塌。事故造成64人死亡,4人重伤,18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3974.7万元。这是今年以来全国发生一次死亡人数最多的坍塌伤亡事故。
《财经》记者在大桥事发期间调查得知,大桥在修建中存在资金不足,勘测中则可能对地质状况掌握不够,施工中用料不够科学严谨、且存在未严格按设计要求操作的情况,工程监理亦存在明显失职。
凤大公路业主为湖南省公路管理局辖下的凤大公路公司,项目实际牵头人则为湘西州政府,项目总指挥长是时任湘西州州长杜崇烟。据《财经》了解,因涉嫌玩弄女性及贪污受贿,杜崇烟于今年7月被湘西州纪委“双规”。11月30日下午,湖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罢免了杜崇烟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