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风山地车俱乐部章程
随着山地车运动的发展, 山地车爱好者及户外活动人数的增多,为了给大家搭建一个积极、健康、向上的活动交流平台,同时将这项运动不断发展和推广,根据目前的现状,以及征得广大此项运动爱好者的赞同,于2008年 月 日正式成立永顺“追风山地车俱乐部”。为促使俱乐部的规范化操作和健康良好的发展,结合本俱乐部实际情况,特拟定本章程。
第一条 俱乐部名称
追风山地车俱乐部
第二条 俱乐部宗旨
健康 时尚 团结 互助
俱乐部原则
追风山地车俱乐部为非赢利性质自助俱乐部,遵循“自助、互助、AA、环保”的原则。
第三条 俱乐部的义务和权力
俱乐部有责任向会员推广普及科学,有效,安全的运动健身知识,达到提高骑行技术,增强体魄的目的。俱乐部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骑行(如野外露营,户外登山等活动),推广自行车运动的普及和发展,引导一种积极,健康,时尚的生活方式。俱乐部有权规范会员在活动期间的非安全行为。
俱乐部公用基金的交纳、运作与管理
启动俱乐部公用基金的目的:为了使俱乐部更具有组织性、规范性、安全性,使之健康的发展,俱乐部会在这个过程中产生一些开支,比如:制作队标、队旗,队员车辆维修需要的一些专用工具,在组织活动当中需要的一些维护安全与组织协调相关的装备,还有就在组织一些爱心活动时的开支与捐助。
俱乐部公用基金的启动与开支暂时用于以上几项。因为本俱乐部不是以赢利为目的,所以没有任何收入。为了让俱乐部更好的运作,为大家服务,启动俱乐部基金事在必行。
交纳基金人员:自愿加入追风山地车俱乐部的所有成员。
基金交纳方式:每位俱乐部成员每月每人次交纳10元基金,交满一年为准。一年的基金交纳完毕将不再交纳。
基金的管理:基金交纳将由专人负责管理。帐目将按季度在网上公开、公布。
基金的运作:基金将用于俱乐部一些公共工具、费用、经费、活动的开支。(不作平时会餐经费)
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 本俱乐部采取会员制的方式。凡年满18周岁,对于自行车运动及户外运动感兴趣,遵纪守法并承认本俱乐部章程的人员,均可向本俱乐部提出申请自愿加入。加入本协会需要交纳俱乐部公用基金,10元/月,每半年交纳一次。交费满一年后无需要交纳会费。如需续交基金,另行通知。
二 会员享有以下权力
1、会员有权参与俱乐部组织的各种活动,并享受活动中俱乐部提供的各种服务。
2、会员有参议俱乐部事务,建议改善俱乐部工作的权利。
3、会员有退会的自由,退会时退还所剩会费(按月退还)。
三 俱乐部会员应该承担以下义务
1、严于律已,遵纪守法,遵守本俱乐部的章程,自觉维护俱乐部之形象和荣誉。不得从事有损俱乐部形象的事情;
2、积极参加本俱乐部的活动,在活动中遵守纪律;
3、服从组织的安排,按时认真地完成俱乐部交给的各项任务;
4、按规定交纳基金;
5、其他应该承担的义务。
第六条 活动安排
1、俱乐部将不定期地举办与自行车及户外运动有关的一般活动,包括:自行车旅行、拉练、露营、登山、开展联谊与“献爱心”活动等。
2、俱乐部组织大型比赛或骑车远征等大型活动必须成立专门的筹备委员会,在确保大型活动工作成功的同时要兼顾俱乐部平时的一般活动。大型活动的组织每年必须一次以上。
3、俱乐部组织活动公共费用实行AA制。活动前参与人员预交纳活动公用费用,活动结束后统一结算,多退少补。每次活动设置专职财务人员,负责管理活动过程中一切财务事项,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所有开支明细予以公示。
第七条 加入俱乐部程序
1、加入本俱乐部的人员必须熟悉并符合《追风山地车俱乐部会员入会细则》。
2、向本俱乐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书。
3、填写俱乐部会员登记表及各项免责声明。
4、交纳俱乐部公用基金。基金暂定为每月十元人民币,每半年交纳一次,交费满一年后无需要交纳会费。如需续交基金,另行通知。
第八条 附则
1、本章程从追风山地车俱乐部成立之日起生效。
[ 本帖最后由 二胖 于 2008-3-14 20:0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