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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州综治工作的新模式

关于我州综治工作的新模式

  近几年来,湘西自治州在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建设“小康湘西、平安湘西、文化湘西、生态湘西、活力湘西”进程中,着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并在实践中不断开拓工作新领域,探索和总结行之有效的综治工作新经验,逐步形成了“一个纳入、两个前移、三个到村、四个管理、五个强化”的工作模式。

  一个纳入

  湘西自治州各级党委和政府坚持两手抓,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谋划,统一部署,统一考核,统一奖惩。每年初,全州各级党委、政府横到边、纵到底分别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职责,确定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具体主抓者为第三责任人,其年度履责情况作为单位和个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根据检查评定的等次作为奖励、晋职、提拔的重要依据,同时对履责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实行“黄牌警告”、“重点管理”直至“一票否决”。

  两个前移

  针对当前处于社会矛盾多发期、刑事案件高发期、对敌斗争复杂期的实际和特点,湘西自治州积极做到综治工作前移,综治重心下移。一是工作前移。全州各级综治部门和成员单位在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过程中,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把综治工作的各个环节前移一步,譬如在打击整治方面,做到一旦发现社会治安苗头露头就打;在排查矛盾方面,切实落实月调度季结账制度;在调解纠纷方面,坚决把一些小事情解决在萌芽状态;在防范隐患方面,决不能任其坐大成势;在维护稳定方面,在第一时间到第一现场解决第一要害问题,从而真正把综治工作抓早、抓好。二是重心下移。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在农村做到村组联动,建立不同形式的综治组织,因地而异设立示范小区,形成综治工作网格状,消灭空白带;在城区,警力下沉,加强社区警务力量,以社区为轴点,建立庭院及楼栋责任制,实行庭院值班和楼栋长负责制,把每一个院落,每一个栋号,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居民都纳入综治视线和综治范围,真正把责任落实在一线,重心垂直在一线,经费倾斜在一线,化解处置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

  三个到村

  为打好综治工作基层基础,湘西自治州在全州推行了综治工作“三个到村”的做法。一是综治专干配备到村,全州共配备村(社区)专干1975名,并将其纳入村班子成员,与村支书、村主任、村秘书、村计生专干统称为“五大专干”。二是综治经费保障到村,州委、州政府明文规定综治经费以人均1元的标准纳入县市级财政预算,并要求其中的50%必须倾斜到村、到社区;各村、社区综治专干以奖代补工资按人均不低于1000元同时纳入县市财政预算,按年度考核等次发放到人。三是综治工作考评到村,全州以县市为单位,制定村、社区综治目标管理考评方法,统一印发村、社区综治专干履责考评细则,由乡镇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由县市、乡镇、村(社区)三级对村(社区)综治专干履责情况实行考评并按照考评结果进行分类和排名。

  四个管理

  从2006年以来,湘西自治州在全州基层推行了“四个管理”的综治模块工作方式。一是强化综治工作共性化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各乡镇和各部门把所有工作捆打成若干块,其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这一块工作作为每一名干部的共同责任和任务,实行共性化管理,并设置相应的分值,若工作弱化或出现问题,则相应扣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考核分数,对考核分数实行钢性挂钩:即分别与干部的奖金福利挂钩,与推荐、提拔、调动挂钩,与评优评先挂钩。二是履行综治责任层次化管理,增强人人抓综治的自觉性。第一个层次,建立乡镇党委、政府和部门责任履行机制。各县市对乡镇和部门制定了综治工作考评细则,占三个文明建设总分值的25%,各乡镇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乡镇和部门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并担任同级综治委主任。第二个层次,建立乡镇和部门综治办工作责任履行机制。各乡镇和部门均设立了有职有权的综治办,分别向党委、政府和部门党委党组负责,履行对辖区内的村、社区、单位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综治工作的部署、指导、督促、检查、考评等日常工作责任,各级综治办主任都具有相应的人、财、物的管理权和支配权,能够发挥主观能动性,增强履责的自觉性。第三个层次,建立综治干部个人责任履行机制。在乡镇,每一名综治干部除抓好自身工作以外,还重点联系2至4个村(社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与联系村的支书、主任、综治专干共同对所辖区域的综治考评结果负责,实行荣损捆绑。在机关,每一名综治干部分别对院落、楼栋、值班室负责,并实行工作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第四个层次,建立村主干综治责任履行机制。各村支书和村主任向乡镇党委、政府签定综治工作责任状,确定支书、主任、专干具体工作内容和责任,其履责情况与评先、年终奖金、报酬补贴全面挂钩。在社区建立庭院长、楼栋长、值班室综治责任履行机制,把防范的责任捆绑在带“长”字号的人身上并落实到每一个家庭,形成纵横交错的综治网络。三是抓好综治队伍专业化管理,确保综治工作有人做,做得好。州委、州政府出台了《关于从源头上解决信访问题的意见》,配齐配强了农村各级组织和城区各单位的综治干部。为强化农村的工作,各县市按照事随人走、人按事编的原则,按万人以上乡镇10人以上、万人以下乡镇7人以上的要求组建综治办公室,集中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以及综治、武装、司法、团委、妇联、安监、国土、农机、经管的功能,优化最佳资源配置,形成综合治理的巨大力量和工作合力。州县市综治委每年度定期对各级综治干部开展培训。全州还组建了1300多个共10400人的村组社区义务巡逻队和547人的专职治安巡逻队,并由公安部门对其进行正规化训练,提高其专业化水平。四是实行综治工作规范化管理,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第一、坚持各级党委、政府研究政法工作例会制,州委常委会、州政府常务会每年不少于4次,州综治委每年不少于2次研究综治工作,帮助解决综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委、政府和综治委均定期对辖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决策和部署。各乡镇党政班子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综治工作通报会,促使综治工作上会议,常部署,勤检查,抓落实。第二、坚持乡镇街道村组综治专干和人民调解员旬碰头制和工作交办制,通过每旬的碰头,使专干们对要做的工作心中有数,对存在的问题早知道,有的放矢地采取不同的措施开展工作。第三、坚持九项日常管理制度,即每月一次综治专干集中办公,规范综治台账资料内务建设工作制;综治办内务及信访接待专职人员值班工作制;每月一次村社区综治专干工作汇报、业务信息通报制;重大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制;重大治安问题及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改制;风险评估机制和利益协调机制事前启动制;疑难矛盾纠纷双向代言跟踪督办和三调联动制;每月深入联系村开展一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治安防范检查整改制;对联系村各项综治工作全面指导、检查、督促、落实制。

  五个强化

  在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中,湘西自治州始终突出“五个强化”,使各项工作环环相扣,步步跟进。一是强化打击。近几年来,湘西州按照“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的原则,组织了系列严打活动,相继开展了打击涉枪、涉赌、涉毒违法犯罪,打击“两抢一盗”现行犯罪,打击盗抢机动车、缉枪治爆等多项专项打击活动,有效地打击了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严厉地震摄了犯罪分子,极大地鼓舞了人民群众,取得了明显的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强化整治。各级综治、公安部门在对治安形势分析基础上,针对部分地区治安乱源突出的现状,全州先后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城区治安秩序,整治矿山生产秩序,整治各类安全秩序,整治学校周边秩序的整治行动,并结合实际,在农村突出开展了整治治安混乱地区的专项行动。州综治委还对一些因重点工程引发的阻工,由于村支“两委”班子软弱涣散而引发的重点治安问题,个别村出现的地痞地霸敲诈勒索等重点乱源进行挂牌整治和督办。真正地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针对吉凤工业园区一度出现的治安较差的实际,由州综治委牵头组织两县市政法综治部门对吉凤工业园区的治安环境进行了为期4个月的集中专项整治,有力地打击了破坏园区建设的人和事,保证了园区经济的良性发展。三是强化维护稳定。多年来,州县市两级坚持对重大不稳定隐患实行季排查,月调度,定期分析,集中督办的滚动式的摸排化解,对摸排出的重大不稳定因素按照“五包一”的要求跟踪管理。对老大难涉稳事件由州县两级维稳、信访、政法、事件相关责任单位实行整合力量捆绑责任分而治之。对涉及全州性的不稳定事件由州委、州政府领导挂帅,州综治委挂牌办理,限期结案。与此同时,对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涉法涉诉案件实行专人负责,进行台账管理,定期接待会诊,集中力量处置,防止因小积大,坐大成势。在全州各级各类政法机关内均设立了处理涉法涉诉问题的办公室,其工作效果纳入综治考评内容,并占一定比例的分值。由于工作到位,全州多年来没有出现因涉法涉诉个案而引发的不稳定事件。四是强化三调联动。州综治委出台了《湘西自治州“三调联动”工作办法》,州县市及乡镇均成立了包括综治、公检法司、行政执法单位和相关涉农部门在内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三调联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相应设立了司法行政人民调解、法院司法调解、公安治安调解、法制办及其它行政调解4 个工作协调室,负责协调个案承办的对接和联动,全州形成了摸排———调查———调解———处置———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链。今年,全州受理各种矛盾纠纷11194起,化解率为100%,其中相当多的矛盾纠纷是采用“三调联动”的机制化解成功的,充分显示了这一联动机制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和生命力。五是强化宣传效应。湘西自治州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中,加大对学法普法的宣传力度,常年不间断地开展以学习法律法规、禁毒禁赌、平安创建、护路联防、反邪教等为主要内容的综治工作宣传月,普法教育宣传月,护路联防宣传月和“法制宣传一条街”以及送法下乡进村入户系列活动,仅今年一年就发放各类普法资料56万余份,利用赶墟场和“四月八”、“六月六”、清明节、端午节、赶秋节、边界联谊、50年州庆等各种节庆日广泛开展学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受教育面达到80多万人。全州每年组织2次以上乡镇综治专干学习综治知识,举办3期以上处以上干部普法培训班,每年对县处级干部进行普法考试。各级综治部门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传媒进行宣传报导,州综治委还在州电视台和《边城报》上分别开辟了“法制在线”和“平安湘西”专栏,对全州政法综治工作进行及时、准确、大信息量的跟踪报道。全州各级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积极参与调查研究,撰写了大量的综治领域的理论文章和调研报告,其中有450多篇被中央级等各级刊物和新闻媒体采用推介。通过多种形式的学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全州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充分调动了人民群众投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仅今年1月至10月全州就涌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38名,人民群众主动扭送犯罪嫌疑人27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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