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家族——一个由学者“建立”起来的民族
土家族作为一个人们共同体虽然早已形成,但作为一个民族正式被确认却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的事。解放以后,田心桃(女)等许多土家同胞多次向中央反映,土家族是一个单一的民族,要求中央正式确认。1952年严学窘教授奉命到湘西调查土家语情况。1953年9月,中央又派以汪明瑀教授为负责人的中央调查湖南土家小组。党中央在听取了这些专家的汇报后,决定派著名学者潘学旦、王静如、汪明瑀对土家历史、语言等进行考察研究。经过实地调查,结合文献资料,潘光旦先生写了《湘西北的“土家”与古代的巴人》,王静如先生写了《关于湘西土家语言的初步意见》,汪明瑀先生写了《湘西土家概况》。以上三篇文章论证了土家不是苗、瑶、獠、彝、汉,而是巴人的后裔,应该是一个单一的民族。1956年,中央又派潘光旦先生为组长的调查组,赴湘西和鄂西调查。同时,党中央又组织力量给党内有分歧的同志做思想工作。1956年10月,土家族作为一个单一民族已基本确定下来。1957年初,毛泽东主持召开了最高国务会议,向达、潘光旦参加了会议。接着全国政协召开扩大会议,潘光旦和向达作了联合发言,与不同意土家为单一民族的人进行了辩论。1957年1月3日,中共中央统战部电告湖南省委和湖北、四川、贵州省委统战部,确定土家族为单一民族。同年3月15日,土家族作为单一民族在《光明日报》上公布。从此,土家族才真正成为祖国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随着土家族的被确认,土家族和其它少数民族一样,逐步享受到了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各项权利。1957年9月20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成立以后,鄂西南、川东南、黔东北的土家族人民不断提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要求,由于“左”倾思想对民族工作的干扰,土家族干部群众的要求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逐步得到圆满的解决。 1980年5月,来凤土家族自治县和鹤峰土家族自治县先后成立(1983年12月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成立后,这两个自治县改为原称)。1983年11月7日,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成立,11月11日,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成立。1983年12月1日,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成立(1993年4月改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984年11月10日,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成立,11月13日,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成立,11月18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成立,12月8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成立,12月12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成立。1987年11月20日和23日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和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也先后成立。另外,在土家族散居地区还成立了土家族乡。土家族人民真正享受到了自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