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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为方便偷情和我闹分居

妻子为方便偷情和我闹分居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这样一句话:“在一个对的时间遇见一个错的人是一种悲哀,在一个错的时间遇见一个对的人是一种无奈。”当时,我只是觉得这句话很有哲理,但并不完全能理解,如今,多少年过去,经历了很多的风风雨雨之后,再回过头看看自己走过的路,尤其是在情感上的种种遭遇,我终于明白过来,自己这些年的经历,难道不正是这句话最恰切的注脚吗?
  
  8年前,一个偶然的机会,我邂逅了一位来自湖南的山区女孩,从此开始了与她之间的一段恩怨情仇。
  
  当时,我在市区一家高档酒楼当经理,业余经常去打保龄球,就是在那家保龄球馆认识她的,她是那里的服务员。像很多俗套的言情剧一样,我们的故事也未能免俗,就是“一见钟情”的开头。
  
  她其实说不上漂亮,但是很清纯,正是这种清纯让我在第一眼就喜欢上她了。工作性质决定我每天接触的人很多,形形色色、红男绿女,但像她如此清纯的女孩子并不多见。
  
  她应该对我也有好感,所以我主动跟她搭讪的时候她也不反感,还彼此留了联系电话,就这样开始了。
  
  交往了一段时间之后,我们俩就同居了。那应该是我们之间最美好的一段时光,但是好景不长,没有多久,因为我的一次出轨,这种美好的日子就不再了。
  
  那是我们同居大概半年之后吧,她老家的亲戚到汕头来打工,就住到我们家里来,那时候我们住的是出租屋,本来很温馨的二人世界突然闯进来一个外人,这让我很不习惯,也很郁闷,我就经常借故不回那个家,而就是这个时候,我认识了另外一个女孩子,而且跟她有了“一夜情”。
  
  其实这并不是我的初衷,也许是因为那段时间我确实很无聊、很郁闷吧,我这样说并不是为自己感情上的出轨找理由,我一直都很为自己的那次经历深感内疚,但是,很多事情就是这样,做过了才知道错和后悔,但已经晚了。
  
  后来,这件事被我女朋友发现了,她一气之下就跟我分手,而且跑回湖南老家去了,直到这个时候我才幡然悔悟,并为自己感情上的出轨追悔莫及。
  
  后来,我三次去她湖南老家登门道歉,并真诚地向她求婚,一开始她态度很坚决,但是我锲而不舍,一年中“三顾茅庐”,正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吧,她最后终于回心转意,跟我回到汕头,并且在翌年跟我登记结婚了。
  
  结婚的时候我们搬回家里跟我母亲同住,我母亲对她很好,但是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她从进了我们家门之日起就从来没有给过我母亲好脸色,甚至每天下班进门都没叫过我母亲一声。
  
  母亲对此颇有微词,我夹在她和母亲两个人中间,真的很为难,尽管经常是两头受气,但我仍然尽量地设身处地地为她着想,尽量在我母亲面前替她美言。
  
  我认为,刚刚开始的婚姻生活对我们彼此来说都是陌生的,这需要一个磨合的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非正常现象都是可以理解的,我坚信只要一起努力,假以时日,我们一定能够达到和谐共处的境界。
  
  但是,事与愿违的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发现自己所希望的局面不但没有出现,而且,她在我眼里似乎变得越来越陌生,跟婚前的那个清纯的她简直判若两人了,尤其突出的一点是,她把钱看得很重,并且经常为此跟我吵架。
  
  她在一家台资企业上班,收入还不错,但是,我们家用的开支全部都是我负责,她自己的工资则由她本人支配,我从来没有过问,即便是这样,她仍然不满意,还经常在我面前抱怨我给她的钱太少了,更让我受不了的是,她还经常在我面前说她哪个同事的男朋友很有钱,哪个老公买小车了,言下之意就是她老公最窝囊了。
  
  事实上,那时候我每个月有将近6000元的收入,这在当时的汕头算是不少的了,我每个月给她2000元,给我母亲2000元,我自己留2000元应酬,她还不满意,经常在我面前唠叨说不应该给我母亲这么多钱。我真的不明白她为什么会这个样子?
  
  她甚至为了钱还要打掉我们的孩子!那是她怀孕8个月的时候,有一次她又因为钱的事情跟我吵架,一气之下,她竟然跑到医院要去做引产手术!天哪!那可是一个已经8个月的小生命啊!若不是医院要求必须有家属的签名才能做手术,恐怕我们的孩子早就没有了。
  
  儿子的降生,多少让我们的家庭气氛有所缓和,而就在儿子刚刚满月时,我被单位派往惠州一家新的酒楼上班。
  
  酒楼正在试业阶段,我作为管理人员,工作千头万绪,每天至少工作12小时以上,忙得焦头烂额,每次回到宿舍,一倒下整个人就像散了架一样,但是,最让我惦记的是她和儿子。
  
  我总觉得,这个时候没有在他们身边是我的遗憾,每次打电话回来,总是不忘嘘寒问暖。反过来,她却从来没有关心过我,每次给我发信息,不是抱怨带儿子辛苦,就是跟我要钱,却从不问一句我在外边的工作或者生活情况,这让我十分失落。
  
  在惠州的那段时间,上班一忙起来就忘记一切,而一旦下了班,就会感觉很无聊,人生地不熟的一个人,总是有一种漂泊的凄凉之感,很想念家乡,很渴望亲情,然而,每一次通电话,除了跟我谈钱,她几乎找不到任何话题。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我认识了另外一个女孩子。她是在酒楼另一个部门上班的,说起来也算是同事吧,同在异乡的那种漂泊之感让我们有很多的共同语言,接触过程中,她的善解人意和细腻温柔给我很温暖的感觉,而我也能感觉到她很喜欢我。
  
  跟她在一起的时候,我就能暂时忘却生活和工作中的种种不愉快,彼此真诚的相待,让我们在异乡找到一点点类似于家一样的温暖的感觉。
  
  我深深感叹,为什么不是更早一点遇见她?换句话说,她的出现为什么如此不合时宜?这实在是造化弄人!
  
  这种相见恨晚的感觉让我陷入一种前所未有的无奈之中。假如说,遇见那个已经成为我妻子的人是一种错的话,那么,遇见这个她又何尝不是另一种错?在对的时间遇见错的人和在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只不过错的方式不同而已。这种感叹也让我在即将喷薄而出的激情面前戛然止步,理智告诉我,我还有一个家,尽管那个家并不完美,但是,我不能一错再错。
  
  后来我重新调回汕头上班。但和妻子的关系并没有因此而有所改善,而吵架的主题一直不变,仍然是钱。
  
  2005年9月,她跟我彻底闹翻了,并从家中搬了出去,自己在外面租了房子住,那个时候,我们的儿子才只有22个月大,她却一走了之,不管不顾。
  
  儿子很乖,也很懂事,每天都跟我要妈妈,面对儿子无辜而天真的眼神,我真的欲哭无泪,却只能一次次忍气吞声上门去求她,跟她道歉,要求和好。
  
  我们是今年2月14日西方的“情人节”这一天办的协议离婚手续的,这也是她提出来的。在此之前,就是在她搬出去独住的这段时间我们实际上还有来往,我每次去她那里她也没有拒绝。
  
  我跟她谈和好的事情的时候,她也一直虚与委蛇,但是,我万万没有想到,她竟然就是在跟我分居之前就已经认识了另外一个男人,并且早已经红杏出墙,而跟我闹翻并分居,只不过是她为了更方便跟那个男人暗渡陈仓的一个“策略”。
  
  这些还是我在10月份中旬才刚刚知道的,而且是那个男人亲口告诉我的,而那个时候,我跟她还在筹划着“复婚”事宜呢!
  
  我在一瞬间有一种被当头棒喝的感觉,多么恐怖呀!这个于我同床共枕将近8年的女人,我竟然一直都没有认识她!
  
  8年前我眼里的那个清纯的女孩子就是她吗?我懵了!更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她还偷偷在外面买下了一套房子,而我对此一无所知,后来我通过一些渠道了解真相以后才知道,那个房子竟然是在我们协议离婚之前就买下的。
  
  也许,此刻,在她的眼里,我就是天字第一号的大傻瓜,被人卖了还替人家数钱的大傻瓜,她做梦也该笑醒吧?但是,我已经释然,我庆幸,我终于看清了她的真面目。我是一个信佛的人,佛说:“世间万物,镜中幻影。有亦是无,无亦是无。”我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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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中,不过想来那男人也不是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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