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与施
孔子创立的儒家学说,因为有其弟子与“粉丝”们的传承与鼓吹,尤其被汉武帝确立“废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两千多年来已经成为古今国人传统的做人与处世的行为规范。孔子的许多名言警句也就成了人们律己和正人的理论依据。其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被人们提及最多的一句话。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国学经典《论语》里出现过两次。一是在《论语•颜渊》篇中,仲弓问仁。子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二是在《论语•卫灵公》篇中,子贡问曰:“有一言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把自己不想要的东西,切勿强加给别人,这就是孔子所提倡和强调的宽恕待人的恕道。并确定为“终身行之者”,可见其重要非常。
然而,在以“仁”为核心的孔子思想中,体现其恕道的这个“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准则,又仅仅是“仁”的一种浅层次的表现形式;它只是体现了一个人的一种胸怀和气度。而其更深层次的表现则应该是《论语• 雍也》篇中所说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这里的“立”就是有所成就和收获的意思,包括立身、立言、立行;“达”即达到和到达某种高度与地步。这就是说,要把你自己喜欢得到的东西也要想法让别人得到,或者干脆就把自己喜欢的东西送给别人。这就是“勿施”的另一面“施”。即:己所欲,施于人。因此说,如果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看做是人的一种理性制约,是一种道德规范的话,那么“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则是一种理性宏扬和道德升华。就像自己不想被骂而不骂别人与自己想发财而也帮助别人发财一样,后者显然比前者高了一个不小的层次!
行文至此,我突然想到了十年前从《青年博览》中摘录下来的一段话:“《圣经》中有一个‘金规矩’,是西方人的一条基本的行为准则,其内容是要求人们,像希望别人对待自己那样对待他人。”这也许就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这种“己所欲,施于人”高尚道德情操的另一种解释吧!
世界相通,道理亦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