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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切实做好清明期间防火工作

花垣切实做好清明期间防火工作

3月24日,记者从花垣县有关部门获悉,为了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用火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该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做好全县防火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由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乡镇、相关单位党政一把手为成员的特殊时期防火指挥部。严格落实“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党员包山头”的防火四级责任制。乡村建立森林防火巡逻队,组确定防火联络员,分片包干,加强巡逻检查。二是提高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县范围内悬挂横幅120多条,张贴标语5000多张,用于宣传森林防火常识和自救知识,提高群众的防范和安全用火意识。三是加强值班备勤。全县各级各部门都修订完善了特殊时期火灾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扑救;农业、林业、消防、武警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信息随时畅通,一旦发生火情,科学调度,及时处理。四是加大野外火源监督管理。实行重点林区林业管护员24小时巡逻制,做到见烟就查,违规就罚;严格执行火种入山管理制度,对入山人员进行登记,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加强对特殊人群以及小孩的监管;气象部门及时发布火险天气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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