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怎么没上平均线 休产假没了工资
我的工资怎么没上平均线?
(记者彭宁 通讯员张朝霞 余俊)3月30日,本报晚报版报道了我州去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1258元。报道刊出后,晚报热线接到不少读者来电,询问该平均工资是如何统计和计算出来的。4月2日,记者再次采访了州统计局社会科相关工作人员。
何为在岗职工
州统计局社会科工作人员介绍,在劳动统计中,在岗职工的概念是指调查时在单位工作并领取工资的职工。包括由单位派出学习、劳务及病伤产假且仍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据了解,此次在岗职工的统计范围仅包括我州城镇单位的全部在岗职工,不包括私营企业、乡镇企业的在岗职工和个体雇工。在统计所涉及的4117家城镇单位中,2007年平均在岗职工人数为116098人。
何为年平均工资
统计数据中的年平均工资。是由各单位在一年中用于在岗职工工资支出的总额除以在岗职工的平均人数所得。在岗职工工资总额,是指一年中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的总额,包括了各种劳动报酬。如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计件超额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州统计局社会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07年,我州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为2468亿元,除以在岗职工年平均人数116098人,即得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1258元。
对于读者的疑问,工作人员解释。该数据仅适用于我州城镇单位的在岗职工,并不代表全州所有从业人员。统计数据也显示出,在各行业、各县市间,在岗职工的工资收入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工资收入低于平均线或高于平均线,都属正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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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产假没了工资 女职工告上法庭
(记者吴亮)“休产假单位不但不报销生育医疗费,而且产假工资也没有了!”4月5日,凤凰县万溶江水库管理所职工吴小红气愤地告诉记者。
据了解,2005年,38岁的吴小红怀孕。因在电站工作,噪音大,而且还要攀高作业,所以怀孕4个月的胎儿不幸流产。2006年,吴小红再次怀孕,考虑到工作环境对胎儿的影响,请求单位调换工作,由于管理所没有答应,吴小红便请假一年,并于2006年11月10日产下一名男婴,属于计划内生育。
2007年4月1日吴小红上班后,发现不但报不了生育医疗费,而且连产假工资也没有了。在万溶江水库管理所电站工作了20年的吴小红非常气愤,到管理所理论,但是管理所却以与吴小红是承包关系,她的工资、津贴及报销生育医疗费等福利待遇都已包干到其所在的承包组里的理由,拒付产假工资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吴小红以单位违反《劳动法》,就支付一年产假的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等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万溶江水库管理所一次性支付包括2007年延长工作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工资在内一共44301.65元。今年1月18日,凤凰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调查作出裁决,责令被诉人万溶江水库管理所为申诉人吴小红报销生育医疗费用1830元;被诉人按2006年州最低工资标准450元支付申诉人法定产假135天的产假工资2025;驳回申诉人其他请求。吴小红不服裁决,向凤凰县人民法院起诉。
就双方的争议,记者采访了湖南金垣律师事务所陈念江律师。陈念江指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一旦签定具备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必须依照《劳动法》为劳动者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五大保险金和工会基金。本案中,万溶江水库管理所拒付产假工资和不报销生育医疗费明显违背了《劳动法》规定;吴小红有权要求管理所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目前凤凰县人民法院已经开庭审理此案。此案的进一步发展,本报将进行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