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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青镇创新普法方式

丹青镇创新普法方式

“家庭成员互相爱,暴力虐待受伤害,不要认为自家人,违法照样牢里呆”。在4月初吉首市丹青镇一年一度的“清明歌会”上,一支支朗朗上口、通俗易懂的苗语山歌谱上了法律的新音。
  丹青镇总人口7000余人,苗族群众占95%以上,这里的苗族群众素以“善歌”著称,他们常以山歌来表现生活,抒发自己的思想和情感,特别是每年举办的“清明歌会”,要吸引周边乡镇群众达万余人。为了让苗族群众更好地接受法律知识,从2007年以来,丹青镇大胆创新、精心策划,实施“文化搭台,法律唱戏”宣传方略,根据农村、农民的生产、生活实际,创作了一批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法制文艺作品,把法制宣传与当地民俗文化有机结合起来,采取山歌、小品、板报、图片和现场咨询等宣传形式,山歌唱“法”、小品演“法”、板报写“法”、故事讲“法”,这种寓法制教育于文化娱乐之中的宣传方式,既向广大苗族群众宣传各种法律知识,又送去了一道道精美的“文化大餐”,受到当地群众的喜爱和欢迎。村民们纷纷说,这样的法制宣传好,将法律法规编成苗歌,好唱好记又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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