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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主题:要求乡政府退回强占的张家祠堂(湘西网)

来信主题:要求乡政府退回强占的张家祠堂
-|来信内容|-
梁州长:



我们要求凤凰县官庄乡政府退回张家祠堂,乡政府占用张家祠堂几十年一分钱不给,而且把祠堂毁了卖钱,现如今又用来修门面,我们要求乡政府把祠堂退回张姓村民,他们便联合村干部欺压百姓说上面要派公安来抓人,我们百姓敢怒不敢言。所以我们恳请州长你为我们主持公道,一要乡政府退回张家祠堂,二要查清官庄村干部非法选举问题,为什么没有开选举大会,没有进行选举却公告说选举出了村干部,是违反选举法的,望州长大人主持公道。



凤凰县官庄乡官庄村全体张姓村民和老百姓



2007年9月25日

-|处理意见|-


转红专同志阅处。



梁秋松



2007年9月29日

-|处理结果|-
《要求乡政府退回强占的张家祠堂》网上来信的回复


关于《要求乡政府退回强占的张家祠堂》网上来信收悉。现就信中所反映的两个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张家祠堂土地所有权问题
张家祠堂建于解放前,解放后作为学校和农会等公益事业场所。官庄乡人民政府原称龙潭公社,1979年从龙潭村搬迁到现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即官庄乡官庄村),并将该祠堂部分房间作为办公场所,其余两间作为当时的信用社和邮电所办公场所。
1985年,由于该祠堂年久失修,加之乡人民政府办公需要,当时乡党委政府经请示上级党委政府后对该祠堂予以拆除,拆除后该祠堂所占土地仍作为乡人民政府的办公场所,几十年来,没有村民对该祠堂土地所有权归属问题提出任何异议。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依据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及有关规定,凡当时没有将土地所有权分配给农民的土地属国家所有;实施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以下简称《六十条》)未划入农民集体范围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的规定,该祠堂所占土地应为国家所有,官庄乡人民政府管理使用,村民要求退回祠堂的理由不能成立。
二、关于村干部选举问题
官庄村委会换届选举于2005年3月进行,在上级有关部门及乡党委政府的指导下,该村在候选人推举及投票选举过程中均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没有违法选举现象发生,选举结果张榜公布两年多来没有任何人提出异议,网上来信所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中共凤凰县委办公室
2007年10月22日
屋前屋后都是山.饭前饭后一根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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